福州市審計局關于市管國企年度績效考評情況專項審計調(diào)查的審前公告

日期:2025-02-20 15:55 來源:福州市審計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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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據(jù)《審計法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,我局將對市管國企年度績效考評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(diào)查。為了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,全面真實了解掌握與審計調(diào)查事項有關的情況,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(jiān)督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  一、審計調(diào)查主要內(nèi)容:國企績效考評機制建立與實施情況、考核程序合規(guī)性等情況。

  二、審計調(diào)查時間:自2025年2月25日至5月20日。

  三、投訴電話:0591-83321672。

  四、審計“八不準”工作紀律:

 ?。ㄒ唬┎粶视杀粚徲媶挝缓蛡€人報銷或補貼住宿、餐飲、交通、通訊、醫(yī)療等費用。

  (二)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,或未經(jīng)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。

 ?。ㄈ┎粶蕝⒓颖粚徲媶挝缓蛡€人安排的宴請、娛樂、旅游等活動。

 ?。ㄋ模┎粶世脤徲嫻ぷ髦さ膰颐孛?、商業(yè)秘密和內(nèi)部信息謀取利益。

 ?。ㄎ澹┎粶世脤徲嬄殭?quán)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、資產(chǎn)、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。

  (六)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(yè)務。

  (七)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。

  (八)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。

  本公告公示期間自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(jié)束,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,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(zhí)行紀律情況予以監(jiān)督。

  福州市審計局

  2025年2月19日

(此件主動公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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